最近中國大動作到肯亞逮捕台灣犯罪嫌疑人到中國接受調查一事,揭發了台灣詐騙集團長久以來「行騙天下」的惡行,姑且不論他們是否確定犯罪,我想先簡單表達一下對此事應有的態度:
1、先瞭解國際法規與兩岸協議內容,該誰審就誰審,該誰執行就誰執行,不要犯國族情緒,但堅守兩國原則。
2、為避免有冤判、嫁禍等情形,台灣也應該主動參與調查過程,必要時介入審判。
3、應注意受押時的人權問題,避免嚴刑逼供,他們畢竟是台灣人,政府有責任關心。
4、審判結果雙方尊重,只要不是太離譜的刑責(例如判死),台灣大概也只能接受,誰叫他們不騙台灣人就好(XD)。
5、為防範未來,台灣應對詐欺犯的刑責做檢討,該重判就要重判(其他犯罪也是),避免成為詐騙集團的國際搖籃,丟臉丟到國外去!
另外,來說一下我曾經遇到過的一次詐騙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