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到了決戰的這一天,9月26日上午11點左右,我在我戶籍所屬的投票區,帶著我的紅色投票通知單及相關證件,迫不及待地前往位在海邊的投票所,顧不得朋友養的小狗「loka」已經成了脫韁野馬,完全不聽使喚地跑到一邊快活去,真讓我後悔帶牠出來透氣,只好暫時拋下牠,逕自前往目的地。
距離我上次進入投票所,大概有將近20年了。自從有投票權以來,一開始大概投過兩次吧?就再也沒浪費精神去投下無論選誰到後來總會失望的一票;沒想到,這回會為了一個「公投」特地再度行使我的公民權,決定的議題居然還是「賭」或「不賭」,這種顛倒是非黑白的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