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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日 星期一

「淡水河口及夕照人文景觀」提報文化資產


淡水河口及夕照人文景觀(文化局提報資料)
別名:淡江夕照、淡水暮色、海口嚥日、戌台夕照

依據:清朝文獻、日治時期「台灣日日新報」、民國55年淡水鎮公所誌、早期多位台灣美術巨擘畫作、葉俊麟之「淡水暮色」一曲、今天眾多遊客來到淡水就是為了等待淡水夕陽!

▓神話傳說之場所、歷史事件場所:台灣重要的戰役「清法戰爭」,其主戰場就是在淡水河口,曾投下巨石阻擋法軍入侵,是重要的古戰場;並傳說清水祖師爺、媽祖等神明曾經顯靈助清兵打敗法軍,故淡水河口具有重要的歷史與神話背景地位。

▓歷史文化路徑:清朝漢人移民北台灣,水路之一就是經淡水河口入河登岸,1858年在「英法聯軍」之後簽下「天津條約」,淡水更正式成為國際港埠,曾經多少戎克船、西洋艦等大小船隻往來穿梭於淡水河口,清官沈葆禎曾形容「年年夾板帆檣林立,洋樓客棧闤闠喧囂」,可見當時之繁榮與重要。而台灣重要的外籍傳教人--馬偕博士也在1872年自淡水河口進入淡水並登岸,從此為台灣奉獻30年,是淡水及台灣重要的歷史人物。

▓其他人類與自然互動而形成之景觀:清朝文獻中記載「戌台夕照」,即指從淡水埔頂紅毛城所見之夕照景觀;日治時期昭和二年(1927年) 8月,台灣日日新報透過民眾投票方式選出「台灣八景十二勝」,其中一景即為「淡水夕照」;民國55年淡水鎮公所所撰「淡水八景」之一為「海口嚥日」;早期多位台灣美術巨擘常以「淡水夕照」或「淡水河口」為創作背景,例如陳澄波、洪瑞麟、倪蔣懷、廖繼春、張萬傳等人;知名音樂人葉俊麟也寫下曾經膾炙人口的「淡水暮色」一曲;今天眾多遊客來到淡水就是為了等待淡水夕陽。淡水夕照自古至今都有眾多文人騷客為她吟詞作畫,其地位與重要性早已不言自明!

依據我國文化法規
http://www.moc.gov.tw/law.do?method=find&id=156
第二條文化景觀之登錄,依下列基準為之:
一、表現人類與自然互動具有文化意義。
二、具紀念性、代表性或特殊性之歷史、文化、藝術或科學價值。
三、具時代或社會意義。
四、具罕見性。

「淡水河口及夕照人文景觀」明顯符合以上每一條:一、二、三項如上所述;四、罕見性:「淡水河口及淡水夕照」不僅擁有特殊之歷史與人文地位,「淡水夕照」也因為淡水河口兩岸所夾峙之風景,以及四季所呈現之落日變化而有別於「一般夕照」。

今天政府要在重要的淡水河口興建大橋,難道新北市文化局同意毀了這麼重要的文化資產?莫當歷史罪人、勿讓心靈遭受蒙蔽,請立即提請文化資產審查並登錄為「文化景觀」,阻止悲劇發生!

(提報及執筆人:施云,思影像工作室)


補充說明:
一個月前曾去信文化部要求將「淡水夕照」指定為「文化景觀」,之後收到文化部回應說:文化景觀需由地方政府「登錄」,並直接函送新北市文化局處理此案,結果文化局竟回覆:淡水夕照是自然景觀不是文化景觀,我在盛怒之下又回了一封信,並要求寄來申請表格,我正式提報,要求招開文資審查會議由委員來評定「淡水夕照是否為文化景觀」?!

之後因為在新北市政府與許志堅副市長會面,我直接將申報資料及幾次的書信往來寄給他,他於7月4日回信給我如下:
施小姐惠鑑:
非常謝謝您的資料,已詳細拜讀並交文化局要求確依法辦理儘速查復,敬佩您的投入。
                許志堅 敬復



2013.6月28日記:

今天從淡水搭船到八里赴約,一對美國來的漂亮華裔母女與我約在河邊碰面。女兒在西雅圖念建築,今年要交一份報告,她想以「八里的城市建築」為題,探討離台北都會區有些距離的郊區如八里這樣的小城市,應該要有什麼樣的建築風貌。她因為在網路上看到我所拍的「八里浮生錄」紀錄片預告,想跟我談談我的看法。

我從「台灣的美學教育與人本教育」跟她談起,然後談到了台灣的浮濫開發、土地徵收,從八里、台北港談到淡水、淡海新市鎮,也談到淡江大橋、淡北道路、淡海輕軌,再談到苗栗大埔、桃園A7、台南鐵路地下化東移事件,最後談到台灣的政治、兩岸的政治,然後我以「實在不敢繼續想像下去」作為談話終結。這對母女的表情,也隨著我們的談話漸漸出現跟我一樣的無奈。


其中談到人權與民主。女兒說:在美國,如果政府在地方的政策不受到歡迎(她舉例蓋車站),民眾會組織起來找律師什麼的,然後請法院判決,如果官司打贏,政府就要退讓,而且可能因為美國地大,這裡不蓋就另外找地方蓋,所以問題不大。我說:在台灣,民眾也會組織起來對抗,也常常會找律師訴訟,但最後還是政府贏了。

女兒最後說:今天的談話讓她原本所想的「城市規劃」出現了很不一樣的思考方向,她必須再好好想一想。我也同意,因為今天所談的每一區塊都息息相關,少了任何一塊,她所想表現的「台北郊區建築」都不會完整。

歸途,正好遇上落日,從船上看河口夕陽,她所相對應的河口方位不斷變化,這不就是「淡水夕照」的特殊性!「海口嚥日」是民國早年淡水鎮公所自撰的「淡水八景」之一,如今他們有了「新八景」就要捨棄這「舊八景」,新與舊一定是衝突、對立的嗎?過去與未來非得切斷不得延續嗎?

我們還剩下幾個「海口嚥日」的日子?



「拒蓋淡橋」連署持續中...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3042609163500

也請寫信告訴新北市文化局,淡水夕照應立即登錄為文化景觀!
ntpc361@ms.ntpc.gov.tw

還有始作俑者新北市長朱立倫,請他不要蓋大橋!
http://talk.ntpc.gov.tw/indexEmail-1.jsp

誰需要淡江大橋?請見:
http://www.newsmarket.com.tw/blog/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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