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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8日 星期三

「編造故事」只是合理行銷手段?

一個月來連續爆發兩則「假身世」、「假自傳」的新聞事件,可以從好幾個面向來探討,這裡我想談的是:「已經被扭曲的行銷故事」。先來說說我親身遇到的一個詐騙事件。


前幾年我想買台二手休旅車,在拍賣網上看到一台合我意的,網頁上的介紹詞大致如下:「這是我爸爸的工作車,因為他退休用不到了,所以想把它賣給有緣人。」我打電話去問詳細情況,對方告訴我這車行駛了十幾萬公里,都有定期做保養,我們便約了看車時間。



掛上電話後,我用對方的手機號碼在網路上又搜尋一次,看到另一則賣車廣告,介紹詞大致如下:「這是我哥哥的車,因為他要出國唸書用不到了,所以想把它賣給有緣人。」底下的聯絡人用的是另一個名字,但手機號碼相同。

跟賣方見面後,我問他的第一件事就是:「你是不是有兩輛車要賣?我在網路上看到另一輛你哥哥的車。」對方的回應是:「沒有啊!我只有這輛車要賣,是不是我的帳號被入侵,我回去要趕緊檢查一下,謝謝你告訴我。」然後他開始告訴我這輛車的「身世」。

他說,這是他爸爸做木工時的載貨車,一直都很愛惜,現在因為退休用不到,想賣給有緣人,還特地去美容整修一番,連方向盤皮套都是換過的,因為他爸爸說:「自己不要的東西不要給別人,也希望下一任車主好好愛惜這輛車。」我立即被他的這番話感動到想哭,因為我的父親三年前才過世,而他生前的工作也是木工,加上他對自己的轎車也很愛惜。

有了一個巧合又感人的「行銷故事」後,我們幾乎是一見如故又推心置腹,我一面踩著油門試車,一面跟他談起我的父親、我的工作,而他也跟我談起他的父親、他的旅行,還稱呼我為「姐姐」,打電話給他爸爸詢問我所要求的價格是否可賣,最後我們彼此開心地銀貨兩訖。

我隨即開了這輛充滿故事的車去找我弟,離開他家要再發動時卻沒反應,我起先以為是不是有什麼地方我沒注意到,就打電話給前車主想問清楚,結果響了兩次都沒接,我才開始懷疑自己遇到詐騙。我弟找來他熟識的修車師父幫我檢查,他試完車後告訴我,這應該是一輛報廢車,裡面都壞光了,輪胎看起來像是新的,但已經過期龜裂,里程表也明顯被調過而且壞了。後來又經過多方驗證,確定自己遇到詐騙,於是我報警提告。

不久便通知開庭,檢調找來一名我不認識的「證人」,他是第一任車主的修車師父,從他的證詞中得知,這原本是一輛公司車,已經開了20幾萬公里,因為零件耗損嚴重讓前前車主決定汰換,之後應該是以報廢車處理。接著就是這位賣車給我的年輕人將它買回後稍事整理,再編造一套「行銷故事」賣給像我這樣容易感情用事的人,而這一切對他來說只是「銷售手法」而已,他當庭表示,並理直氣壯地說:「現在賣東西不都是這樣嗎?」

台灣也不知從幾時開始,廣告行銷流行起「品牌故事」,幾分真、幾分假,大家也懶得查證,而感人的故事的確為銷售業績幫了大忙,彷彿有了故事,東西就變好吃、變好看、變得有質感了,現在連出本書、拍部電影、藝人出道、募款集資、政績宣傳,都要有一套行銷故事,沒有就用編的,編得越符合社會性就越贏得人心,贏到連被揭發了都還是會有人替他說話,這應該是最高明的行銷術吧?

「故事」或許可為銷售商品、贏得人氣有「移情」的加分作用,但如果為了行銷而「編造」故事,即使動機單純,我想被騙走「真情」的人大概都很難接受吧?即使情有可原,但是不是足以讓「欺騙」合理化,我想應該考量的是整體後果,我們會想看到這樣的歪風在台灣盛行嗎?沒故事就靠實力與誠意來行銷,不是更心安理得又贏得尊重嗎?

(本文曾刊載於「新公民議會」:http://newcongress.tw/?p=9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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