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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5日 星期二

請問「台灣話」應是原住民哪一種語言?

近日「台語電視台/頻道」的設置在立法院中又遭到抵制,依照立委高金素梅的說法是:「台語/台灣話」是哪一種語言應該要先被定義,如果要稱「台灣話」那也是指台灣原住民的語言。

不知這位一向自認為「中國人」的原住民立委怎麼突然這麼關心起何謂「台灣話」?難道「台灣話/台語」的說法是近日才有的政治語言嗎?又,請問「台灣」代表全島的這個稱呼是哪一個原住民族所叫出來的嗎?哪一族的原住民語言才有資格被稱為「台灣話」?如果泰雅族語從此被稱呼為「台語」,請問泰雅族人願意放棄自己原先「泰雅語」之名而改稱為「台語」嗎?

「台語/台灣話」這個名詞由來已久,這個島嶼被叫做「台灣」也有其淵源與典故,源頭雖然眾說紛紜,有說是來自西拉雅族社名的轉音,有說是來自西拉雅族對外人的稱呼,也有說是早期漢人對台江外海的一塊小島的稱呼;無論如何,「台灣/大員/大丸/大灣/台員」被明清時代來自福建泉州、漳州人用方言叫出來都是同一個音,先是代表現今台南安平沿海一帶,當時荷蘭人建造熱蘭遮城之地,後又隨著這群漳、泉移民逐漸遍佈島嶼各地之後,「台灣」遂成為這個島嶼的名稱。

比較上面兩張洋人繪製的台灣古地圖:(上圖)施琅剛收服台灣不久後的1696年,台灣島仍被洋人稱為「福爾摩沙」,「台灣/Theouan」一名出現在兩個地方,一個是荷蘭人建立「熱蘭遮城/Zeland」的那塊島嶼,一個是附近沿海的一個地名(有說是平埔族社名);到了(下圖)1760年的地圖,台灣島已被標示為「Tai-ouan」和「福爾摩沙」並稱,而熱蘭遮城所在的島嶼已不再標示「Theouan」,附近沿海仍用「Taiouan」一名(另有「Taivan」應是客語發音),此即為現在的「台南安平」。由上可知,「台灣」一名最早代表今天台南安平和外海的一塊小島,在清朝治理台灣之後,漢人逐漸分布全島才以「台灣/Taiouan」作為島嶼名稱。這群來自福建南部漳泉地區的漢人,以他們的語言,無論是古書記載的「大員/大丸/大灣/台員/台灣」,發音都是同一個字,他們渡海來到這座島嶼,無論在哪裡上岸,一律以「台灣」稱之,叫出了這島嶼的名字,也逐漸成為這島上最大的族群;而他們所講的語言後來也稱為「台語/台灣話」,就跟「台灣」作為島名一樣,都是歷史自然演變的結果,不是現在才有的政治語言。所以台語就是台語,用其他語言來代替都是違反歷史的!

2018年9月6日 星期四

公部門莫成地方霸權的幫凶

近日看到宜蘭藝穗節的主視覺設計疑似被得標廠商侵權,而且承包商跟過去是同一家,依受侵害者的描述,在去年合作期間也有被扣酬勞的情事發生,也同樣沒簽合約,之後還策動員工用匿名假帳號在臉書上霸凌她,這一切不免讓我想到自己的案例。看來公部門在地方上似乎培養了不少御用買辦,而他們正以長期分配地方資源的高姿態對接案的文創工作者行霸凌之事?不知還有多少未浮出的案例?

兩年多前,我在台東接了一個「2015花東原創生活節」的紀錄片製作案,該活動指導單位/出資單位為文化部,那時正逢代理部長時期,主辦單位為其下管轄的台東生活美學館,他們在未經招標下即委託當地地方人士承辦此活動,總策劃人為李女士,與我約定拍攝該組創作活動的是黃先生,與我合作拍照的人是趙先生,另有一名同活動的小影展策展人吳女士,而李、黃、吳三人同時也是「歷年」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所舉辦的「東海岸大地藝術節暨月光海音樂會」的承辦人,長期掌握當地多項公共資源;李女士同時也是「東管處」所管轄的「月光小棧」承包商,其內所設置的藝廊每年亦受到台東生活美學館補助,可見其地方關係之密切,而他們對我的第二件著作侵權案即是在這藝廊中發生。推敲我在當地所遭受的被毀約與著作被侵權事件,莫不與這樣的地方文化有關,原因正是地方公共資源被少數人所壟斷、把持,而公部門即是幫凶!



2018年8月2日 星期四

粗暴的徵收手法是政府的「苦民所苦」?


民進黨在執政之前,蔡英文講了很多漂亮的話,原以為她上台後,大家會有一位「苦民所苦」的好總統讓我們平民百姓有好日子過,至少國民黨時期就已遍地發起的徵收抗爭案件會減少許多,結果執政兩年多下來,她似乎已經忘了初衷?

五、六年前,筆者因為拍攝紀錄片「八里浮生錄」之故,曾接觸過不少土地徵收的抗爭戶,了解許多政府徵收人民財產的手法,和他們參與抗爭的原因;後來得知淡海二期新市鎮計畫即將展開,便與當地人士策劃了一場民辦說明會,邀請多位專家學者把政府不會告訴徵收戶的事向200多位前來與會的地主一次說明白。接著,這些反對徵收的地主們「在還沒收到徵收通知單前(這是關鍵)」就成立了自救會,讓淡海二期開發案在環評階段就進入難度高出許多的二階審議,雖然未來如何尚不得而知,至少暫緩了另一場可能發生的環境與人權浩劫。




2018年5月22日 星期二

遇到一場御用買辦的權勢霸凌【尋找台東「女妖藝廊」目擊證人與證物】

認同權勢壓迫,等於認同接受奴化。
凡事容忍退讓不是善良,一再孤息才是腐敗的溫床。
把自己的懦弱當做壓迫他人的武器,絕對是惡霸的幫凶!
選擇性正義不是正義,只維護自己圈內利益的正義當然更是偽正義!



【上圖】擷取自李某主辦的「八道喜」臉書活動頁,「Patawsi吃喝玩樂考察研究所」即為「2015花東原創生活節」該組網路通訊群組所使用之名稱,而「吃喝玩樂」一名其實來自我張貼於該群組的照片簿名稱,顯見他們十分習慣直接挪用他人使用的詞彙,而此網路通訊群組當時也是在我的建議下所建立,但在我與黃某的影像授權書簽訂後,他便要求我立刻退出群組,彷彿只要我不存在,這件事就從來沒發生過一般,但對於受壓迫者的我而言,一輩子都不可能忘記這樣的屈辱!


筆者過去曾致信文化部與交通部,檢舉台東地方人士違約侵權事件,涉及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所管理的台東都蘭「月光小棧」,該空間承包商李女士亦為「2015花東原創生活節」承包商,夥同其下吳女士、黃先生、趙先生等人,在我工作已接近完成時竟毀約背信於我,之後又侵犯我的影片著作、挪用我的創作概念,後者著作侵權罪已在2017年5月宣判確認,另案背信詐欺罪正於2017年12月開庭審理中。

而前述吳女士同時也是今年交通部觀光局舉辦「東海岸大地藝術節暨月光海音樂會」之得標廠商負責人,她與前述李女士、黃先生歷年共同辦理「東海岸大地藝術節暨月光海音樂會」,在當地掌握龐大公共資源,當地藝術工作者多位仰賴他們維生,不是諂媚討好,就是敢怨不敢言,動輒得咎。筆者便曾因為其他事得罪過李女士夫妻,令李夥同前述另三人在「2015花東原創生活節」的紀錄片委託案中毀約背信又侵權於我,至今仍不願認錯道歉,繼續胡扯瞎掰,但公部門卻一再任用這樣的人士處理公家案件,顯然是助長霸凌勢力!

本人在影像與文字工作上的經歷少說也有20年,過去不知簽寫過多少工作合約書、肖像與著作授權書,從來沒有發生過任何爭議,有些時候即使不簽,也沒發生過任何問題,雙方合作秉持誠信為原則,從來沒有想過我會在以為是很單純的台東地區發生了被資方毀約背信,之後還侵犯我著作權的事,拿著公家資源作為營私工具,公私不分,甚至公報私仇,而且對方至今還不認為自己有什麼問題,連在法庭上也可以做假證據、假供詞,完全展現權力者的傲慢,也算是讓我大開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