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蔡總統在臉書發表了一段短文:「從歷史的縫隙中找出真相,還給當事人一個公道,這就是轉型正義的意義。」我非常同意這段話,找出真相、轉型正義,不是為了求名求利或殺戮報復,只為給當事人一個公道,給世道一個正義;更何況是做報導、做紀錄的人,若不在乎真相,那你的偽紀錄、偽報導就是在誤導社會、捏造歷史,這種事應該被唾棄。
最近「國家攝影文化中心」正在做預展,4月就要正式開幕了,這是台灣的喜事,我想值得大家,不只是攝影圈,共同慶祝。不只因為它的成立代表台灣在攝影文化方面的重視更上層樓,畢竟歷史影像是非常珍貴的文化資產;另一方面,也因為它的設立跟一場公民運動有關。但很可惜的是,我看到「國家攝影文化中心」的官網所發佈的新聞稿,竟對這場重要的公民運動一字不提,作為主管機關的文化部不但知道此事的來龍去脈,而且我在兩週前就曾寫信去提醒,結果公部門不但未回應,還發佈了一個錯誤的新聞內容,彷彿官方有意隱瞞這場公民運動。而我作為一位曾經的攝影人、現在的紀錄片導演、撰文評論者,以及當初這場公民運動的發起人,我想我有責任向社會大眾報告當年所發生的事。
最早要說到2010年,我拍了一部紀錄片叫「好攝之徒」,內容講述台灣的攝影文化發展與攝影資產的重要性,裡面採訪多位攝影人,並以當時攝影界倡議已久的「台灣攝影博物館」的籌備處開館為其中一個主軸,後來在台北各地有幾次放映,也鼓吹台灣攝影博物館的成立。
圖說:2010.09.04 好攝之徒首映會後的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