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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7日 星期三

一場官方與少數攝影人意圖隱瞞的公民運動

最近蔡總統在臉書發表了一段短文:「從歷史的縫隙中找出真相,還給當事人一個公道,這就是轉型正義的意義。」我非常同意這段話,找出真相、轉型正義,不是為了求名求利或殺戮報復,只為給當事人一個公道,給世道一個正義;更何況是做報導、做紀錄的人,若不在乎真相,那你的偽紀錄、偽報導就是在誤導社會、捏造歷史,這種事應該被唾棄。 

最近「國家攝影文化中心」正在做預展,4月就要正式開幕了,這是台灣的喜事,我想值得大家,不只是攝影圈,共同慶祝。不只因為它的成立代表台灣在攝影文化方面的重視更上層樓,畢竟歷史影像是非常珍貴的文化資產;另一方面,也因為它的設立跟一場公民運動有關。但很可惜的是,我看到「國家攝影文化中心」的官網所發佈的新聞稿,竟對這場重要的公民運動一字不提,作為主管機關的文化部不但知道此事的來龍去脈,而且我在兩週前就曾寫信去提醒,結果公部門不但未回應,還發佈了一個錯誤的新聞內容,彷彿官方有意隱瞞這場公民運動。而我作為一位曾經的攝影人、現在的紀錄片導演、撰文評論者,以及當初這場公民運動的發起人,我想我有責任向社會大眾報告當年所發生的事。 

最早要說到2010年,我拍了一部紀錄片叫「好攝之徒」,內容講述台灣的攝影文化發展與攝影資產的重要性,裡面採訪多位攝影人,並以當時攝影界倡議已久的「台灣攝影博物館」的籌備處開館為其中一個主軸,後來在台北各地有幾次放映,也鼓吹台灣攝影博物館的成立。

圖說:2010.09.04 好攝之徒首映會後的合照

20123月初,有一次在北投成立的「台北攝影中心」要再放映此片,我利用218日一次攝影人之間的小聚會,稍微宣傳了這次的放映活動。當時與會的一位田姓攝影人問我,影片內容講什麼,我跟大家說明之後,順便提起當時文建會正要升格為文化部,當時主委是龍應台,也就是未來的部長,我認為我們應該此時向文化部提醒成立國家級攝影機構的重要性,別再只是向台北市政府文化局要求,這是過去攝影圈的錯誤路線,應該要修正。此話在現場引起一陣共鳴,但是散會前並沒有做出任何具體行動的結論。 

那次小聚會之後,大家都沒有再針對此事有任何聯絡,但我認為事不宜遲,便發了一封私訊給那天聚會的主人,一位彭姓女攝影人,問她是否願意召集大家到她那裡共同商議此事,也就是敦促中央成立攝影博物館的事。她一口答應,除了找當天出席小聚會留下的人以外,還邀請兩位攝影圈的重量級人士,一位姓張、一位姓簡,其中簡姓攝影人還是我寫訊息去邀請的。後來的第一次開會剛好就在我放映完「好攝之徒」北投場的那天晚上,33日,總共有8名出席,我最近才發現當時的會議紀錄和照片都還在我的電腦檔案裡,所以一切可供查證,包含那次所討論到的事項,和大家分配到的工作。 

圖說:2012.02.19 我請彭女士召集大家討論攝博館的事

當天的討論,有些與會人士試圖將成立的組織導向在全國辦理相關活動,向各界募款取得活動資金,凝聚共識之後再向政府請求設立攝影博物館。但我的本意是直接找中央政府請願,在此之前先透過網路跟社會大眾募集連署名冊或什麼的,我對於在全國辦活動和募資毫無興趣,認為這些任何一個攝影協會/學會都可以辦,我們不需要再跟別人分取社會資源,應該把重心放在如何讓政府答應成立攝博館就好,找民代或監委去說也是一種方式,總之它是一場公民運動。後來我們分配了一些工作,包括書寫說帖、建立連署名單、發表文章、成立臉書社團等等,當時的組織名稱有討論出幾個腹案,但尚未定名,也將下次會議定在317 

圖說:2012.03.03 第一次開會一共出席8人含拍照的作者本人

幾天之後,那位彭姓女攝影人在我們的臉書私密社團發佈了一張圖檔,她說是「請願書的草擬」,要請大家過目,草擬人是參與第一次會議的其中四位,也就是我接下來都會提到的人。但其實我們那天的討論並沒有說到要寫請願書,只有一份對外說帖,草擬的工作是交給那位找來參與的張姓攝影人,我認為對外說帖和請願書的閱讀對象不同,不是同一份文件,更何況為何是他們四人自行商約草擬,在這之前完全沒先知會大家,不過既然寫了,那就大家看看也無妨。 

但更可議的是,彭姓女攝影人所提供給大家的圖檔根本無法辨識其中文字,我便向她要求提供大圖檔或文字檔給大家閱讀,結果沒想到我文字中的一句「圖片辨識度太低」居然引起這位彭姓女攝影人的大怒,說我質疑她作假欺騙之類的,我當時真是一頭霧水,後來想想大概是她自己做賊心虛吧!總之,我認為這個組織既然已經缺乏合作應有的互信與尊重,那我就退出不再參與,之後他們所再發生的事,我完全不知情,也不可能再過問。 

退出該組織之後,我鑑於他們是否繼續推動這件事尚在未知數,而我心急於文建會升格為文化部的時間點不可錯過,加上在開會之前我也曾向推動攝影博物館的一位大老提議過應該直接找文化部請願,他基於當時與台北市文化局的關係良好,又已經取得在北投的攝影文化中心的運轉,已是一個很好的起步,他不認同我所提的意見。我後來決定用自己可以做的方式去推動,反正大家目標一致,有人願意多出力難道不是好事? 

於是我在317日寫信給當時的文建會請願,信中提到台灣攝影圈倡議成立攝影博物館已經10多年,大家很擔心很多攝影資產即將凋零,政府應該主動而積極成立國家級的攝影博物館,還附上攝影前輩們所寫的說帖資料,書寫人、主導人是誰,我從不隱瞞,也沒想邀功,只想讓政府知道這件事。

圖說:2012.4.20 文建會第一次給我的回函表明無法同意辦理攝影博物館

差不多過了一個月,420日我才收到文建會的回函(回函日期記為4.19),信上表明「想做的事太多,但資金有限,此階段尚無法同意請願。」等等大意。我不死心,又寫了第二封信,信中提到「閒置空間再利用」的建議,除了先在4月底再寄到文建會信箱之外,也打算5月初在龍應台會出席台北中山堂某活動的場合,我直接交給她本人,因為我猜想寄到政府信箱的郵件並不會每封都給首長看過,大部分都被處理信件的官員給擋下來了。

於此同時,4月我也在臉書成立連署活動:「一人一信致龍應台,台灣需要攝影博物館」,並邀請大家寫信去文化部請願,活動結束時共有600多名臉友參加該活動,後來也從文化部得知共有14位寫信去(但不知是否包含我,如果沒包含就是15封)。

圖說:2012.4月 臉書「一人一信」活動

510日,也就是我將信件直接交給龍應台女士後的不到一週,文化部的一位官員羅小姐打電話給我,說龍主委(520之後應稱龍部長)親自看過我的信,並且已經同意積極辦理攝影博物館的成立,一方面由於太多人寫信去請願,官員們也很留意我在臉書成立的連署活動訊息,一方面我所提到的「閒置空間再利用」的概念,解開他們原本認為經費不足的結,於是他們會朝著清點國有財產閒置空間的方向去尋找合適場地,在此之前也會先成立調查機構,整理並保存台灣珍貴的老照片,還說已經約好我在請願書中提到的攝影界大老要商談此事如何進行,我們大約談了一個小時,當時相談甚歡。 

圖說:2012.05.10 我在臉書公布羅小姐來電內容

掛上電話之後,我認為應該跟我前述的那位攝影界大老確認此事,於是我立刻打電話給他,得知他確實已經收到文化部去電,並約好時間會談。我也跟他提到我在臉書策劃「一人一信」的事,當時他並沒有臉書帳號,所以我想他應該不知情,但是應該讓他知道,有一群網友抱著很大的熱忱參與,進而促成此事,這不僅是攝影圈的事而已,大家都很關心。但讓我失望的是,這位大老聽到我說的事,竟抱著否認的態度,完全不願相信此事成功跟我發動的連署和請願有關,還大言不慚地說:「這是文化部看到我們十幾年來的努力,自己來找我們談的。」這天真的想法簡直跟我相信這些攝影人一樣天真! 

更讓我感到不可思議的是,就在文化部已經同意成立攝影博物館之後,我竟看到之前我所發起的那個組織要在526日召開記者會,內容是向文化部呼籲台灣應該成立攝影博物館。組織中我所知道的主要成員至少有5位在當時是我的臉友,我在臉書發動連署和官方進度的事,也都清楚發佈在臉書上,我相信他們應該都知道,就算他們沒接到文化部的電話,也應該知道文化部已經同意要成立攝影機構來保存攝影文化資產,怎麼他們還會開記者會「呼籲」?而且參與記者會的人也包括那位大老,更不可能不知情文化部已經同意此事,況且我也沒收到他們的邀請參與,他們這個舉動實在讓人不得不懷疑是在收割「一人一信」的這場公民運動,我不懂為什麼一群我曾經尊敬的攝影人會做出這麼離譜的事,難道承認大家一起促成這樁美事有這麼難嗎?

 

圖說:2012.05.27 中時的錯誤報導所示之文化部回函跟給我的內容一模一樣!

更令我錯愕的是,他們召開記者會隔天,中國時報有篇報導,竟將我317日寫信去文化部的事,以及4月收到「被拒絕」的回函內容,一位吳姓女記者報導成是這個「行動聯盟」所做的事。當時的聯盟社團網頁還看到主事的那位張姓女攝影人在此新聞底下留言:「但在我們發出記者會消息之後,文化部主動表示將有代表出席,並以書信提出初步解決辦法,算是態度大轉彎的善意回應。」顯然他們持續扭曲事實,意圖將「一人一信」所做出的成果(5/10已收到文化部同意辦理的電話)變成是他們召開記者會(5/26才召開記者會)所得的成果(但我5/25已收到文化部正式回函同意辦理)。當時我曾請聯盟成員提出這兩份書信內容以召公信,結果他們不予回應(可能還把我的留言給刪了),這組織試圖扭曲與誤導社會大眾的舉措已是昭然若揭!

圖說:2012.05.27 主事者張女在他們聯盟社團中繼續混淆視聽

後來我打電話去給這位吳姓女記者,先詢問她消息是從哪裡來的,她告知正是前述留言的那位「行動聯盟」裡的張姓女攝影人,還說是她寫給文化部的,以及收到的回函也是給她的。我在電話中跟這位吳姓女記者報告整件事的大概,也告知張姓女攝影人所給的信件其實是我的,我完全沒有被她告知,是你們被誤導了。電話中我聽到這位記者邊聽邊打字的聲音,但當我把話說到:「我不管妳怎麼寫,我不希望妳傷害到台灣攝影圈,跟政府現在好不容易答應要成立攝影博物館的事。打電話主要是要澄清這件事,希望不要連你們記者都被誤導,然後誤導了社會大眾。」我一說完這話,聽到對方打字聲音立刻中斷,然後我就沒再看到這新聞的後續相關報導了。 

前述的這位張姓女攝影人,從一開始的小聚會和後來的開會,她都參與其中,我以為我跟她無怨無仇,實在沒想到她會做出如此無恥的事。後來我才想起,2月份的小聚會之後,她曾寫給我一封私訊,內容是說她看了我拍的紀錄片預告,裡面所採訪的兩位攝影人大有問題,「這兩位一向認為他們做的事,就等於台灣攝影界......,好像其他台灣攝影界人士都死光,只有他們名留青史......」我才想到大概是我拍的紀錄片得罪她了!我不知她是受了什麼委屈,但當時她對我所做的事不正是她所稱的攝影人對她做的事嗎?而她想名留青史的野心,我想應該是快實現了。後來我從中部的攝影圈中還得知,這個聯盟曾經到他們鄉鎮去募款,領頭人就是這位張姓女攝影人,其囂張行徑也引起中部攝影人的反感。而另一位社團中的汪姓女攝影人,也是一開始就參與的成員之一,是前述田姓攝影人的婚姻伴侶,也是跟著隱瞞所有真相,我在攝影圈外圍看了十幾年,過去從沒見過這兩位,也不知這對從東部來的攝影夫妻檔是怎麼回事。

圖說:2012.5.27我才想到張女曾在我該年2月放映紀錄片時給過我一則訊息

發生這樣離譜的事,我的憤怒與失望可想而知。5月底,我在臉書活動頁面跟大家報告與澄清幾件事,以免再有人被那個聯盟的胡言亂語所誤導,結果引來前述聯盟中的張姓攝影人和簡姓攝影人的留言,顯然他們對這個「一人一信」的活動知之甚詳!

在與張姓攝影人的對話裡我才得知,那個組織在37日時就已經把當初說只是「草擬」的請願書送出去,而且上面還有我的連署名字,但我竟完全沒有被告知,甚至連內容是什麼都不知道,我在314日或15日才看到彭姓女攝影人在社團所張貼的不清楚圖檔,如前所述,我因感受不到組織裡的互信與尊重而退出該社團。結果這位張姓攝影人在此次對話中竟要我認帳,還說「大家同坐一條船,目標一致,互通有無,魚幫水、水幫魚」云云,既然如此,那為何他們5/26招開記者會的事,我完全沒有收到他們的通知與邀請?為何他們給記者的信函不說明清楚是我寫的?

而在與簡姓攝影人的對話中,他還自招「閒置空間再利用」不是他們的目標與主張,但今天即將開幕的「國家攝影文化中心」就是利用舊有的公車總處辦公大樓來改造,這不更表明了這機構其實是回應我的訴求嗎!那為何官方新聞稿仍只提攝影界的努力,完全沒提到當年那場「一人一信」的公民運動?我從不否認攝影界在這事的努力與付出,但是一群熱情網民的付出難道就應該被踐踏、被忽略嗎?

圖說:2012.05.27行動聯盟的簡先生在「一人一信」活動頁留言表明不同意「閒置空間再利用」的方案

過去的我,從學生時代就經常流連於攝影展場,看了攝影圈十幾年,從他們一開始募資要成立攝影博物館,一人五千元的作品集,到中華路巷弄裡的「籌備處」成立,我幾乎是無所不在,後來也因為我常去的那家攝影藝廊要熄燈,我開始拍攝「好攝之徒」紀錄片,然後採訪了多位攝影人,也借用了多位攝影人的作品,每次放映,我都在鼓吹攝影博物館應該成立,後來乾脆更積極促成此事,也剛好遇到當時的文化部長龍應台算是明理的文化人,同意並積極辦理。如今「國家攝影文化中心」終於要在昔日的公車總處舊辦公大樓開幕了,我雖然經歷了這些讓人錯愕又不愉快的事,但我仍然感到高興,也祝福這地方。但我還是必須說,如果攝影圈再把這事當做只是你們圈內的事,把這地方當做只是你們的地方,別人抬轎還要被你們踢到一邊,這地方的未來恐怕又會像北投攝影中心一樣,另一個被民眾質疑的蚊子館,雖然不致影響典藏作品,但大概也只會是你們的象牙塔或茶壺而已!

還有文化部官員,這事會造成這麼多誤解也跟你們的處理方式有關,為什麼不跟那位大老提到「一人一信」的公民運動?為什麼我當年在跟你們請求給我14位請願人名單和電郵的時候,你們又置之不理?為什麼不告訴攝影中心的主管機關「國美館」有「一人一信」活動的事?為什麼你們的新聞稿完全不再提當年這場「一人一信」的公民運動?你們這麼害怕另一場公民運動嗎?你們在卸下官員身分之後,難道不是一位公民嗎?蔡政府不是很重視真相嗎?當時你們的疏忽,以及現在的忽略,我不知是有心還是無意?如果無意,請你們務必修正,別再讓少數人的醜陋破壞了整件美事! 

我也希望攝影圈裡無理取鬧的人不多,我仍然願意相信意圖隱瞞真相的攝影人只是少數幾顆老鼠屎,畢竟攝影的紀錄性質讓它有別於其他美術媒材,愛好攝影的人也應該是追求真相的人,尤其是做報導攝影/紀實攝影,甚至裡頭也有跟我一樣是拍紀錄片的人,或是做研究的人,我們所追求的難道不是真相?我們所欲傳達的難道不是真實?如果你們的研究、你們的紀錄缺乏了真實、真相,那攝影還有什麼價值?你們還想為了當年不敢承認的醜聞繼續泯滅自己的良心嗎?快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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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幾個連結提供參考:


 紀錄片「好攝之徒」預告片(2010年完成,此連結為重貼)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BhsGWHECv8&t=1s

 

爲「台灣攝影博物館」向龍應台請命(2012.03.17

http://seeingimage.blogspot.com/2012/03/blog-post_18.html

 

一人一信致龍應台,台灣需要「攝影博物館」臉書活動頁

2012.04.20(臉數改版後資料已跟原始不同)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263595267069642/

 

關於「台灣攝影博物館」的推動現況報告(2012.05.10

http://seeingimage.blogspot.com/2012/05/b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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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將此文寄到文化部和國家攝影文化中心所屬的國美館信箱,得到兩邊回覆如下:



同時提出三大訴求:

1. 請修正「國家攝影文化中心」官網上的新聞稿內容,或是另篇介紹這場公民運動亦可,歷史不該被抹煞或扭曲。但我從來不否認攝影界的努力,只是沒說清楚的事應該說清楚。

 2. 請找出2012年曾經投書到文建會請願的1415位公民聯絡方式,今年4月份的開幕消息應該讓他們知道並邀請他們參加。

 3. 今後只要提到「國家攝影文化中心」的由來,請不要再忽略這場「一人一信」公民運動的成效,尤其我所提的「閒置空間再利用」的想法當時並不被那個「行動聯盟」所認同,所以今日成果怎會是回應他們的訴求?

攝影圈裡有些人仍在試圖掩蓋這項事實,從當年他們拿我的請願書和文建會給我的回函給記者謊稱是給「行動聯盟」的這事來看,非常顯而易見,還有現在他們對於我發佈這項修正消息在臉書上之後就立即關掉他們的臉書社團成為私密社團來看,他們並沒有想澄清這件事,希望公部門別成為幫凶。

接著,我在4/12收到「國家攝影文化中心」的開幕邀請,其他「一人一信」的網友也陸續回報有收到邀請函,該還給我們的公道,是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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