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0日 星期五
簡述「桃園機場捷運線A7站」開發案
內政部以開發低價的「合宜住宅(國宅)」為名,徵收「機場捷運A7站」附近236公頃土地,但所謂「合宜住宅」卻只佔4%,其餘大多為可圖利財團的一般住宅區、商業區、產業專區等,而且還採用未徵收即「預標售」的方式。
自救會會長徐玉紅說,他們家的周遭市鎮,自1970年起就被政府以「預備將來作為新市鎮開發」為由而禁建,他們的房子破了不能修,人口增長了不能加蓋,使這片原本以農維家的土地不得不出現許多「違章建築」。1970年代,林口設置高速公路交流道,樂善村因地利之便以及空氣品質日益敗壞而紛紛離農,將土地出租給各中小企業搭蓋鐵皮屋做廠房來維生。
2010年,土地徵收開始,「禁建令」也跟著解除。接著就跟其他徵收案一樣,居民的土地將來以4成配地或一坪3萬的徵收價來交換,地上物則因大多屬違建而無法得到完全補償,政府並扣留3成補償金,要求居民自行拆遷整地,甚至「威脅」要交出土地所有權狀才能配地。如出一轍的徵收手法,將這上千戶的居民一個個逼離居住兩、三百年的土地,現在僅剩3戶還在做最後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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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樂善村褚家」
我們家住在這片土地已經好幾代了,以前本來種茶葉,後來高速公路在林口開了交流道之後,這裡空氣品質越來越差,農作物收成不好,就將整片土地出租給別人蓋廠房,一坪以幾十塊到百多元(視有無現成廠房決定)的價格出租,讓每個月有固定收入,支撐了全家20幾口的生活開銷。
我們家原是一座路邊的平房,後來因為人口增加,在旁邊加蓋了房子,由於限建的關係,這些加蓋的房子都成了違建。民國99年5月,桃園縣政府在地方召開說明會,為了「桃園機場捷運站」要徵收我們的土地,但是我家並不在捷運站旁邊,徵收周遭236公頃土地是為了開發新市鎮,將來配回的4成土地會在哪裡也不知道,我們卻只能被迫搬離祖先留給我們的土地。
我家有位80歲的老母親,自從政府來徵收我們村裡的土地之後,她每天看著鄰居一個個搬走,房子一間間被拆,她的心也彷彿被刀一片片割下來,開始每天以淚洗面,原本好好的身體,就這麼病倒了,今年(101年)1月18日終於撒手人寰。以前我們樂善村一向以長壽為名,但是再強的身體也禁不起政府這般凌虐,我們家現在也因為拆遷而四分五裂,說是「家毀人亡」一點都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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