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為淡水祖師廟慶典的過火儀式】
八仙粉爆事件發生至今已超過一週,除了看到中央政府殘缺不全的緊急醫療調度,和新北市政府直接將出事矛頭指向業者疏失之外,完全看不到政府為公共安全的「督導不周」自責過一句話;但發生死傷人數多達500人的重大公安事件,難道政府沒有責任?如果早有明確法規,而業者明顯「違法」,我們便可以「依法懲治」,包括傷害的求償對象是誰,而不是急著開立捐款專戶,或是不經民主程序就對業者動用「私刑」以展現魄力,這些動作都只讓筆者看到了當今執政者的無賴性格。
隨著一週來的警方調查與各界揭出,八仙粉爆肇事原因漸漸釐清,而我們看到的不該只是個人疏失,更應該看到結構性問題:
一、對於大型活動的舉辦,政府本來就有責任制定相關法條來督導主辦單位的安全措施,但如今仍只有交通部觀光局對遊憩事業的場地規範,以及水空活動的管理規範,而對業者的違規變更卻也在失查狀態中,顯見政府管理單位之疏失;
二、早在兩年前有業者引進彩粉活動時,就有專家提醒使用玉米粉的危險性,但政府相關部門卻始終漠視,只有對引發的環境污染問題有所規範,而勞動部對工業粉塵卻有很明確的規範,更顯見有其必要性;
三、一般社會大眾對澱粉類粉塵可能引發的災害與急救認知不足,以致無法在第一時間做正確補救,而政府也沒有善盡教育民眾與廠商的責任,如果認為這是一般常識,那不是更應該對已知的危險有所規範嗎?
四、如果認為彩粉活動是可以控制在安全使用的範圍之內而不願加以禁止,那至少也應該對彩粉的安全使用有所規範,包括毒性測試、易燃測試等,對於容易吸入肺部的問題也應該注意,而且活動當中也應該要有災害預防措施,而這也不只是針對彩粉活動而已。
上面說來說去,始終離不開「法條」與「規範」,而筆者認為這才是此次相當於「國難」的意外事件,除了醫療制度的缺失與資源的不足之外,最應該被討論的部份。但現在我們看到的狀況是什麼?有人將事件歸咎於年輕人自己愛玩,所以要自己負責;警調單位拼命找出點燃那根菸的人;現在連想救火的人也因為錯把二氧化碳噴罐當做滅火器而被指為加害人;新北市政府直接把罪責全部推給出租場地的單位,並對其捐款不屑一顧;再以「此時辦歡樂活動會讓社會觀感不佳」為由停辦其他大型活動等等。那請問:有人或法規告訴業者和年輕人參加這類活動很危險嗎?而在那當下剛好點燃那根菸的人會知道別人點菸都沒事,自己點的那根菸卻會引起這麼大的災難嗎?以及拿二氧化碳想滅火的人有人事前告訴他噴出的氣體會揚起粉塵造成更大火勢嗎?除了場地的安全疏失與主辦方的便宜行事之外,政府相關部門已經在事前善盡管理責任了嗎?都沒有!這或許也正是新北市政府只敢拿出租場地一方開刀的原因,因為目前只有對遊憩場地有法可管,而且也正因為對大型活動還沒有任何安全規範,只好暫停其他活動以免又出事;也就是說,無論是中央還是新北市政府,正在用其他方式遮掩自己的疏失責任,原因就在於根本「無法可管」,而且兩方正在默默互踢火球!
除了公共安全的法規問題,這次粉爆事件也再次凸顯了醫療制度的缺失,例如:醫護人力吃緊、物資調度有問題、轉院制度有問題、醫病雙方時有爭議、健保資源可能被使用殆盡、國外緊急醫護支援差點卡關等等,以及登記為區域醫院的癌症專科中心是否有參與緊急大型救難的義務與責任,也通通一併浮現。
我們感謝醫護人員的辛勞,卻不應該把他們的犧牲視為理所當然;我們知道醫療有風險,就應該要有醫療疏失的強制保險制度;我們可能會遇到重大緊急災難,平時就應該要有一套完善的臨時調度機制。從人力與資源的分配調查中,自然就會發現平時醫護人員不足之狀況,也可以在他們的權益上有所改善,以及醫療資源該如何使用才不會形成浪費以致不足;而在如此重大災難中,到底是否有動用中央第二預備金的必要,也可以在上述的責任釐清問題中找到答案,該負責的就要負責,如何負責、負多少責,這些都應該有所依循,而不是今天中央重視哪個案子就給誰多一點錢,明天看到哪個人很可憐就發動社會捐款,那請問政府的責任在哪裡?國家的法規在哪裡?
如果每次災難的發生,我們都只是用同情在填補我們的過失,而不是真正去檢討並改善問題發生的原因,那我們的眼淚流再多、心再多痛,也都只是枉然!
本文作者:施云(文字與影像工作者)
原文刊登於蘋果即時新聞(但題目被改了),在此稍作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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