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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8日 星期五

「停止淡海新市鎮二期開發案」請願書及官方回應



政府迫遷農民,炒作房地產!
「停止淡海新市鎮二期開發案請願記者會」

記者會時間:2012.12.27(星期四)上午十點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貴賓室
主辦單位:愛淡水陣線、反淡海二期徵收自救聯盟農民陣線
協辦單位:段宜康委員辦公室、田秋菫委員辦公室、林淑芬委員辦公室

列席人員:段宜康委員、田秋菫委員、林淑芬委員、
黃瑞茂教授(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紀榮達(滬尾田野工作室)、
黃宗傳(淡海農民陣線發言人)、蘇淑媛(淡海地主)、
內政部營建署署長葉世文、營建署新市鎮建設組長洪啟源、
經建會都市及住宅發展處廖弘凱組長、新北市城鄉局都計科彭介山股長

記者會相關報導請見:

反淡海二期徵收 農民立院陳情(民視新聞

淡海新市鎮二期 綠委籲停止開發(自由時報,含實體報)

淡海二期開發 立委:毀人家園 再逼貸款買屋(大紀元)

淡海二期開發 綠委轟毀人家園(台灣時報)

淡海二期開發案惹議 農民:我要怎麼活?(東森新聞)

淡海二期開發 營建署:納民意(中央社)

海二期開發 綠委批:政府迫遷農民,炒作房地產(今日新聞)

阿嬤:別徵收我家 營建署:未定案(中廣新聞)

停止淡海二期開發記者會相片集說明(思影像工作室)



【首長信箱:總統府、內政部、營建署、經建會、新北市】您好~昨日(12.27)已藉由立法院記者會將請願書面交營建署長葉世文、營建署新市鎮建設組長洪啟源、經建會都市及住宅發展處廖弘凱組長、新北市城鄉局都計科彭介山股長,請馬總統細讀並確切針對請願內容進行回覆,人民訴求只是「停止開發、停止徵收、保留家園、保留生態與人文」,請不要再答非所問了!敬請轉交,謝謝~

停止「淡海新市鎮第二期發展區,區段徵收開發案」請願書
此致:內政部營建署、行政院經建會、新北市政府城鄉局
請願暨連署人:專家學者、藝文工作者、公民團體等637位公民
聯絡人:施云,seeingimage@gmail.com

【緣由】

鑑於「淡海新市鎮第一期發展區」開發至今近20年,446公頃土地不但尚未開發完畢,已建樓房之空屋率也偏高,多數區域形同空城,並已摧毀大量生態與人文無可復返;加上臺灣是少子化社會,全台空屋率已高達19.3%,新北市更高達22%,政府目前政策「引入30萬人口在淡海」形同虛談,以淡海新市鎮第一期預計人口13萬,與實際進駐人口1.3萬來看,其人口達成率僅10%就是最佳例證。

再以產業區的設置來說,別說淡海地區早有多處廢棄工廠,若以全台閒置產業區面積高達2419公頃,閒置率為17%來看,難道還會需要破壞農田綠地來增蓋廠房?更何況台灣產業外移嚴重,這分明是浪費土地資源的不當政策!
然而,全球氣候異常日益明顯,糧食危機浮上檯面,台灣更不該把農業全部放在南部地區,北部也同樣需要綠地、農田,不僅分散糧食風險,也減少碳排量與溫島效應,更是都會人修養生息的最佳去處。

再以淡水房價來說,從過去的1字頭,現在上看2字頭,尤其在政府積極堆砌各項公共建設,如:淡北道路、淡江大橋、淡海輕軌捷運之後,已經有房地產喊出3字頭、4字頭的高昂房價。政府企圖以淡海新市鎮來平抑房價,卻反而造成淡水房價的連連上漲,這些一般人買不起的「豪宅」,卻是建立在一群土生土長的淡水農民的土地上,先是毀人家園,再逼人貸款買屋,公益性何在?

故,在欠缺開發淡海二期的必要性與公益性之下,我們呼籲政府立即停止「淡海新市鎮第二期發展區」的區段徵收開發案,以期保障此區域內居民之居住權、生存權、財產權、工作權,也希望留給子孫更多永續資產,保有此區域內之珍貴歷史人文環境。
【訴求】

立即停止如淡海一期的房地產式開發模式,以及「淡海二期第一與第二區」1168公頃土地之區段徵收計畫,政府與民間充分溝通,並聘請專家研議,由三方對話,找出適合「淡海二期」區域內之發展方向,維持現有之生態與農業環境,讓淡水擁有一個可以均衡發展的人文與自然空間。

停止「淡海新市鎮第2期第1發展區,區段徵收開發案」請願書
此致:內政部營建署、行政院經建會、新北市政府城鄉局
請願人:「反淡海二期徵收自救聯盟農民陣線」之1215位農民與地主
◎淡海新市鎮二期共1168公頃,農林地佔 871.33公頃,是二期土地的四分之三,其中有一半以上為耕作中的農田與林地,政府應正視此廣大土地的人文生態與農林業價值。

◎新市鎮一期共446公頃,計畫容納13萬人口,但從1994年開發至今近20年,卻只進駐1.3萬人口,土地閒置率至少85%,已經浪費多少可生產與固碳的良田、林地,若再開發二期土地,不僅浪費資源、浪費公帑、破壞生態、摧殘文化、毀農滅綠,更是罔顧農民地主的生存權、居住權、財產權、工作權。

◎台灣已是少子化社會,全台空屋率高達19.3%,增建樓房已經完全沒有必要;而老齡人口的與日俱增,以及現代人生活的過度緊張,緊鄰都會區的農地也應該保留作為身心靈的調養所,不應再興建只有水泥高樓的新市鎮。

◎世界糧荒危機迫在眉睫,全球氣候暖化正在發生,台灣不應置身事外,應該更重視農村價值,不僅應該保留農地、永續經營、獎勵農產,也應保留山林、涵養水源、防洪防旱、節能減碳。

◎淡海二期地區擁有深厚的人文歷史,許多大家族在此深根繁衍,世居數百年,先祖茹苦含辛,建立家業,在此土生土長的我們不願離開這塊已經擁有深厚情感的土地,更不願見到家屋祖厝在我們手中被夷為平地,老人家也因此不堪其憂。

◎政府應立即停止「淡海新市鎮二期開發案」,解除25年禁建規定,維持現有之農業與生態環境,不做高度開發,鼓勵農民繼續保留優良之農業文化。

◎政府之前未經地主同意,即逕行佔用民地拓寬道路,我們要求立即得到政府合理補償,並且今後未經地主同意,都不得再開闢或拓寬新道路,社區重大建設也應事先充分與居民溝通,取得同意,否則不該任意建設或規劃。

◎多位淡海徵收區地主自從收到說明會通知單以來,已向政府陳情多次,皆表達不願被徵收、被開發、堅守土地與家園的意願,但從未獲政府相關單位重視,若政府尊重民意,尊重台灣是個民主國家,請尊重這片土地上的主人,必要時,我們願意接受正式公投,而不是不具公信力的問卷調查。
李部長您好~前次曾在淡江大學面交過一份「淡海二期徵收區農民地主請願書」給您,昨日(12.27)又藉由立法院記者會將請願書面交營建署長葉世文、營建署新市鎮建設組長洪啟源、經建會都市及住宅發展處廖弘凱組長、新北市城鄉局都計科彭介山股長,請您細讀並確切針對請願內容進行回覆,人民訴求只是「停止開發、停止徵收、保留家園、保留生態與人文」,請重視問題,並重新檢討全台灣400多個都市計畫與各個開發案!謝謝~




12.31 收到第一封回函:
回覆內容:
施云君您好:12月28日致本府電子郵件,敬悉。您所陳的問題,我們非常關心,由於我國是民主法治國家,政府各機關均有法定職掌與專業分工,基於體制,本府亦應尊重主管機關職權,爰將您的來信移請權責主管機關處理,請您靜候回覆結果。祝福您
新年快樂
總統府 敬啟

2013.01.01 收到內政部回函:
您好 : 
您在內政部部長電子信箱登錄有關(  停止「淡海新市鎮第二期發展區,區段徵收開發案」請願書 )的問題,已經交由相關單位處理,我們將儘快把處理結果回復給您...

2013.01.05 收到新北市回函:
回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101年12月28日致本市市長信箱第1011228420號陳情意見,市長非常重視,有關查處情形說明如下: 經查淡海新市鎮特定區計畫係由內政部營建署負責統籌規劃及開發執行,該署刻正辦理「淡海新市鎮後期發展區整體發展計畫委託技術服務」案草案規劃,並自101年8月1日起辦理「變更淡海新市鎮特定區(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公開展覽30日,俟彙整相關人民及機關團體陳情意見後,預計於102年1月提送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 有關您建議淡海新市鎮「停止開發、停止徵收、保留家園、保留生態與人文」相關事宜,本府業以102年1月7日北府城都字第1021023009號函將您寶貴的意見轉給該署以納入草案規劃參考。 非常感謝您對公共事務議題之關心,若您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洽詢,本府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都市計畫科劉宇文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 分機 7127

2013.01.07 收到經建會回函:
施云君:您好!
有關 台端致院長信箱之「停止淡海新市鎮第二期發展區,區段徵收開發案」請願書,表達「停止開發、停止徵收、保留家園、保留生態與人文」等訴求,本會已請主管機 關內政部營建署針對所提訴求予以妥善處理,與當地民眾溝通協調,並將大多數民眾意見納入作為計畫研擬參考。
此外,本會前2次在審議淡海新市鎮計畫時,均已要求內政部在擬定新市鎮計畫時,應先針對大淡水地區產業、就業、人口、住宅及交通的使用現況、供給及需求應 先調查分析,並結合整體住宅政策,提出新市鎮分期分區之產業、就業、人口、住宅與交通的目標、指標、策略與時程,以及建立第二期發展區之開發啟動指標,評 估已開發區之使用現況及未來供需,並循序報核後,再執行開發,以利地區整體發展。
未來本會在審議內政部所提「修訂淡海新市鎮開發執行計畫」(草案)時,亦會針對 台端所提訴求納入審查考量。
謝謝您的來函,敬祝
健康如意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2013.01.07 收到營建署回函:
施云 先生/小姐 您好, 
您於 2012-12-28 寄給署長的電子郵件,提及「停止「淡海新市鎮第二期發展區,區段徵收開發案」請願書」1節,案件編號:1011228008,茲答復如下: 

「淡海新市鎮特定區計畫」於民國80年1月7日發布實施,為引導淡海新市鎮有秩序之發展及考量新市鎮開發基金之財務負擔,共分為3期開發,其開發方式均為 區段徵收,目前已優先開發完成第1期第1、2區共約446.02公頃之土地。至尚未開發之後期發展區,本署刻依行政院99年指示配合淡水捷運延伸線、淡江 大橋等交通建設之引入,積極推動淡海新市鎮後期發展區之發展,並朝多元開發方式規劃,儲備都市發展用地以適時提供相關產業發展或住宅所需用地,增加在地就 業機會,吸引人口及產業進駐,以達成「在地就業、在地就學與在地就養」之在地生活目標,已完成「修訂淡海新市鎮開發執行計畫(草案)」報請行政院核定,俟 奉核定後即可據以執行相關事宜。 

過去淡海新市鎮之規劃多著眼於住宅之建設與提供,對於如何因應氣候變遷與全球暖化等環境保護議題較無深入的探討,本次為辦理後期發展區之開發,本署已通盤 檢討淡海新市鎮自然、人文及社經等各項主客觀情勢,融合當前生態、低碳、永續、新興策略產業等思維,重新以「生態城市」之理念進行規劃,刻正辦理該特定區 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重新調整土地使用、人本交通、產業發展策略、分期分區計畫與財務計畫,期加速轉型,建構優質、低碳、樂活、健康之淡海新市鎮。

另為符 合當地民眾對新市鎮開發之需求與期待並廣為宣導,相關計畫均於規劃階段召開各種說明會、座談會及公聽會,已廣邀當地民眾、民意代表及產官學界之專家學者及 機關代表參與,未來仍將持續溝通與協調,減少疑慮。 

有關所提「維持現有之生態與農業環境」乙節,經查淡海新市鎮第2期發展區第1開發區範圍內,並無原屬特定農業區之土地,是以本區都市計畫規劃之始即未劃設 農業區與保護區,但原土地所有權人若有於區段徵收後繼續耕作之意願,可以書面提出申請,本署將不排除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3條之1之規定檢討都市計畫劃設農 業專用區,供原土地所有權人以其已領之地價補償費申請折算配售農業專用區土地,作為農業耕作使用;另有關保有此區域內之珍貴歷史人文環境與保存生態環境, 本部營建署為保留淡海新市鎮範圍內之文化資產與人文藝術,特別邀請專家學者針對該區文化遺留、分布及保存狀況,進行 「淡海新市鎮後期發展區開發案『二期一區考古探坑試掘工作』委託專業服務案」,亦刻正辦理「淡海新市鎮後期發展區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暨用水計畫」,未來將依 審議結果辦理。 

有關所提「停止淡海新市鎮二期開發案」乙節,查本署加速辦理淡海新市鎮開發,其考量因素如下:(1)從政策面看,都市土地稀少昂貴,人民購屋困難,開發新 市鎮可緩解長期住宅需求問題,有助於平抑房價,實現居住正義;(2)從需求面看,淡海新市鎮第1期發展區第1、2開發區之住宅用地面積全部為168.23 公頃,截至101年11月底已提案通過都市設計審議者計68.3公頃,佔全部住宅用地的比率約為40.6%,按過去3年住宅用地去化程度推估,淡海新市鎮 住宅用地將會在106年去化使用完畢,若待已開發區住宅用地使用完畢後再進行後期發展區開發,恐將緩不濟急,故現階段接續開發新市鎮後期發展區除可儲備土 地,適時配合政策提供產業發展或住宅用地使用,促進人口進駐及創造就業機會,亦符合市場供需之需要;(3)從公共投資效能看,淡水捷 運延� �線、淡江大橋、淡水河北側道路等重大公共建設即將興建,新市鎮應及時配合開發,以同時彰顯公共運輸效能及土地開發效益;(4)從廣大地主之開發意願看, 淡海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畫已發布實施逾20年,已有七成以上地主向本署表達儘速辦理後期發展區開發之意願。本署已分別於101年8月15、16、18日及 9月1日辦理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草案)公開展覽說明會,向相關民眾及團體充分說明開發方式、開發時程及其權利義務關係,未來將依核定內容及相關法規 據以執行,並廣納各方意見作為修正都市計畫草案之參考,未來都市計畫審議及區段徵收範圍核定前,本署亦將於正式啟動區段徵收作業前完成公益性、必要性評 估,並將於辦理的過程中,充分與當地居民溝通,達成公、私部門雙贏的局面。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謝謝指教,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 

本案聯絡人員:內政部營建署新市鎮建設組謝視察志鴻、韓技士孟志 聯絡電話:02-87712725、87712716 再次感謝您的來信,若您還有任何問題可連絡以下人員 本案聯絡人員:內政部營建署新市鎮建設組謝視察志鴻、韓技士孟志 聯絡電話:02-87712725、87712716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內政部營建署 敬啓
                          


【營建署回函應注意事項】

一、「劃定為保留發展地區,排除於區段徵收範圍外」:依回覆內容看來,1.仍有未來再開發之疑慮2.新開發計畫未實施前仍有土地使用強度限制3.需達一定面積之不合理性4.無償提供土地作為公共設施之不合理性。

二、「於公告徵收期間向本署提出原位置保留分配之申請」:依回覆內容看來,1.需繳納地價差額之不合理性2.仍有日後再開發之疑慮。

三、「若有於區段徵收後繼續耕作之意願,可以書面提出申請劃設農業專用區」:依回覆內容看來,1.需由土地所有權人主動提出申請之不合理性,理應由政府主動一一調查農民意願,因為是政府要開發,不是農民要求開發;2.「地價補償費申請折算配售農業專用區土地」已讓原農地面積大幅減少,此為嚴重搶奪民財,而且所謂「農業區」之劃定是否為適合耕種之區仍有待商議,更別說已異地遷移。

四、「在未辦理徵收開發前,得依某規定申請臨時建築」這就是農民請願書中所陳述之「25年禁建規定」,據查,25年即將於103年到期,只要淡海二期開發案未啟動,其限建規定即期滿解除,為何要在期滿前「儲備土地」?

五、達成「在地就業、在地就學與在地就養」之在地生活目標:淡海地區本來就有農業生活、產業生活、商業生活、居民生活等等,無需另提計畫設計「在地生活圈」,此為嚴重擾民之舉。

六、重新以「生態城市」之理念進行規劃:本自救聯盟主張淡海二期全區設置「農業人文保留區」,朝向「生態」與「人文」發展,不需要「城市」,也無需開闢重大交通建設(例如捷運輕軌)。建地應做輕度開發,農地繼續為農用,不得開發作為住宅區、產業區或商業區等,使用中之廠房,應做好環境控管,以免傷害周遭的農業生態發展,已廢棄之廠房,輔導轉型為社區營造場所、藝術文化用途或其他公共場所。盡可能保留全區現況之生活面貌與地景地貌,必要時做些微整頓即可,無需另闢「在地生活圈」或大肆周章「生態城市」。(細節部分應與居民充分溝通再定奪)。

七、「已有七成以上地主向本部營建署表達儘速辦理後期發展區開發之意願」:此調查之正確性非常受到質疑,請提出具有公信力之調查方式與樣本數據,最好進行區域內產權人之公民投票,以招公信。

八、其他所云之「加速辦理淡海新市鎮開發之考量因素」:請願書已提過「無開發之必要性」,不再贅述。



針對回函疑問,營建署再度回應(2013.01.28)
施小姐您好:
  您於102年1月20日寄給部長的電子郵件,提及「停止淡海新市鎮二期徵收開發案」乙事,茲答復如下:

有關「於公告徵收期間向本部營建署提出原位置保留分配之申請」乙節:差額地價之計算係依擬保留分配土地區段徵收後評定地價,與申請人應領權利價值之差額計算,並酌予減輕其繳納比例,相對於其他參加區段徵收抵價地分配之地主,其負擔已大幅減輕;未來再開發時,其土地與相同使用分區之抵價地所受使用強度限制相同,並無所陳再開發之疑慮。

有關「若有於區段徵收後繼續耕作之意願,可以書面提出申請劃設農業專用區」乙節:本部營建署已於本區都市計畫(草案)公展期間針對所有權人於區段徵收後繼續耕作之意願進行問卷調查,未來將與相關申請人充分研商後才會確定農業專用區之劃設面積與位置,農業專用區之地價將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3條之1等相關規定辦理。

有關「已有七成以上地主向本部營建署表達儘速辦理後期發展區開發之意願」乙節:依據本部營建署於101年8月1日至民國101年10月30日,針對本區5,159位土地所有權人進行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開發之意願統計結果,回收問卷共947份,其中688位同意,212位不同意,47位無意見,故有佔回收問卷7成以上之地主同意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開發。

至都市計畫之計畫年期25年係為推估未來都市發展,考量各項社經條件、人口發展及自然環境等狀況,以劃定各項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之依據,有關25年到期即解除限建規定實屬誤解,還請諒查。

另為符合當地民眾對新市鎮發展之需求與期待並廣為宣導,上開計畫均於規劃階段召開各種說明會及座談會等,已廣邀當地民眾、民意代表及產官學界之專家學者及機關代表參與,未來仍將持續溝通與協調,加強民眾參與,使計畫過程達到公開、公正及公平,減少疑慮與爭議。

至102年1月底止,計已召開各種說明會4場、座談會共計6場,依計畫範圍內鄰里配置比例訪談或寄發問卷調查共計600份,意見領袖15份,並自101年8月7日起每星期二、四辦理區段徵收駐點,提供民眾區段徵收相關諮詢服務,另自102年1月11日起連續舉辦10場「協商淡海新市鎮第2期發展區第1開發區區段徵收範圍會議」,與民眾協商建物保留問題,後續並將分批邀集區內現有工廠協商處理方式至獲致成果止。

未來本部營建署仍將依行政院核定內容及相關法規據以執行,並廣納各方意見作為修正都市計畫草案之參考,未來都市計畫審議及區段徵收範圍核定前,本署亦將於正式啟動區段徵收作業前完成公益性、必要性評估,並將於辦理的過程中,充分與當地居民溝通,達成公、私部門雙贏的局面。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謝謝指教,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
本案聯絡人員:內政部營建署新市鎮建設組謝視察志鴻、韓技士孟志
聯絡電話:02-87712725、87712716



多次詢問官方結果得知,如果地主連署過半,他們極有可能重新評估此開發案的必要性。現在地主連署還差1000票,請幫忙通知徵收區域內地主趕快加入連署,避免審議大會通過徵收案,謝謝~

6 則留言:

  1. 淡水終究會克服你這種阻力,發展起來的.

    【新北訊】淡水區中正觀光市場,於今12/30正式開幕啟用營運,由副市長李四川、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許正宗專門委員、吳育昇立法委員、蔡錦賢議員、鄭戴麗香議員、呂子昌議員、經發局黃正誠副局長、淡水區區長蔡葉偉等人共同參加剪綵儀式。


    中正觀光市場位於淡水老街,利用地形的高低落差,將頂樓設計成景觀平台,保留寬闊的公共空間及綠帶,可遠眺八里觀音山及欣賞淡水河風光,塑造舒適宜人的環境,減低週邊建築的壓迫感;建築規模共2層,總經費約7,650萬元,將原有已使用40年的老舊傳統市場,改建為新穎明亮的觀光市場,大幅提升淡水老街商圈的觀光商機。


    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開幕儀式表示,淡水區於今年11月設籍人口已突破15萬人,淡水能有快速的成長,除了淡水既有的天然風景及人文歷史之外,新北市政府亦積極推動招商案及各項建設,例如「新北市淡水區藝術市集暨設計旅館興建移轉案」,位處淡水老街與漁人碼頭的中間,串聯成為帶狀的藝文觀光遊憩帶。淡水區未來配合淡北道路、淡海新市鎮第二期開發、捷運延伸線綠山線及藍海線,以及淡江大橋、竹圍六號道路的闢建完工,淡水連外交通便利性將大增,願意搬來淡水定居的人更多,帶動淡水區的繁榮發展。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表示,中正觀光市場是新北市第一座觀光市場,地上一樓市場內,共有28個攤位販賣各式地方美食及名特產,更有飲食區、哺乳室等設施,地下一樓則是機車停車場,共有76個停車位。新市場以古意盎然的「廟埕廣場」形象出現,是以美食、紀念品為主觀光市場,與福佑宮等古蹟景觀相結合,成為一個兼具宗教、觀光、美食匯集的新天地,不僅改變老街狹窄、壅塞的積弊,且因廣場視野收攬淡水河與觀音山勝景,重現「媽祖拜觀音」景象,找回淡水人的古老回憶,是一座具有歷史文化意義的觀光市場,歡迎民眾一同前來感受嶄新的中正觀光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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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說的是"發展"還是"炒地皮"?如果想把地皮炒到一坪破百萬,建議你們去"關說"把淡水變為首都,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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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發展什麼啊? 根本是建商在炒作,我也是住在這邊的人,第一次去聽公聽會,結果說一戶補償90萬(我家是五人所以算補償多的),90萬現在在淡水連頭期款都付不起好嗎? 根本是搶你家的房子給建商謀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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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請試著以正面解讀資本市場的所有現象.請試著接受"適度破壞"環境,以利益激發人性努力,換取居住環境進步.人類文明不就是這樣發展起來的嗎?總不能回到山頂洞人時代,生活在荒煙漫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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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的意思是....不發展新市鎮人類就會回到山頂洞人的生活?請試著了解「適度」開發的真義,請試著了解資本主義的本質與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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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歪七扭八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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